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
2022-11-01 16:01:52 396 返回列表
国内政策
一、申报要求
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6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(含译著和再版图书,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),并符合以下要求。
1.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、普及科学技术知识、倡导科学方法、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。
2.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、知识性、艺术性、通俗性、趣味性。
3. 内容丰富、形式活泼、图文并茂,公众喜闻乐见。
4.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。
5.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,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。
6.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。
二、申报方式
由申报单位填写《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》(附件1)一式两份,加盖公章,同时提交科普作品6份(套),以及按照2018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(附件2)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。推荐作品恕不退还,请自留备份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 市科技局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,对申报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,选出10部武汉市优秀科普作品,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其中3部作品参加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。
2.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,请各部门将推荐的科普作品于截止日期之前报送至武汉科技大厦1520室,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。
3. 联系人:周波 吴燕
系统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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